信息索引號: | 11330600002577575G/2020-178085 | 生成日期: | 2020-11-20 | |
公開時限: | 長期公開 | 目??????錄: | 政策文件 | |
發布機構: | 市應急管理局 |
索引號: | 11330600002577575G/2020-178085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發布機構: | 市應急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0-11-20 |
主題分類: | 應急安全消防 | 發文字號: |
紹興市應急管理局關于市八屆人大四次會議第244號建議的答復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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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春雷代表: 您在市八屆人大四次會議上提出的第244號《關于做好建設項目安全行政審批過程技術保密的建議》收悉,現答復如下: 我局收到議案后,局領導高度重視,詳細了解了您提出的問題,學習了您提出的寶貴意見,現將我們目前關于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行政審批的具體要求和做法介紹如下: (一) 安全評價過程的準則和要求。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目前安全評價報告編制的主要依據有《安全評價通則》(AQ8001-2007)、《安全預評價導則》(AQ8002-2007)、《安全驗收評價導則》(AQ8003-2007)和《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評價細則》(原安監總?;?007〕255號),規定明確需要對評價對象的工藝流程、功能分布、主要設施設備裝置、主要原材料等進行闡述分析,并不涉及您所提及的反應收率等全部技術信息; (二) 對專家行為的規范要求。原浙安監管?;?015〕99號中《浙江省危險化學品領域安全生產專家現場檢查行為規范》明確了保密原則,“專家應保守受檢方或審查對象的技術和商業秘密,未經受檢方或審查對象以及委托方同意,不得帶走相關書面和影像資料;因安全生產監管需要,受檢方或審查對象發送過來的安評報告、安全專篇等技術文件資料,僅限用于本次審查、考核等,不得私自擴散?!?/p> (三) 對可研階段安全評價報告重大缺項漏項的判定。根據原安監總局令第45號(第79號修正)的規定,“安全評價報告存在重大缺陷、漏項的,包括建設項目主要危險、有害因素辨識和評價不全或者不準確的”,安全條件審查不予通過。為避免上述否決項對企業項目進度產生不良影響,同時兼顧企業商業秘密、技術秘密的信息保密問題,在保障安全風險分析的前提下,我們在審批時是允許部分化學品物質在報告中以代號說明,但相關的安全風險辨識和對策措施不可缺少,否則涉嫌存在重大缺項漏項,不利于項目推進; (四) 技術審批資料的提交形式可由企業自主選擇。為了推進“最多跑一次”改革,我們局推出了網上電子申請、資料網上提交等快速服務渠道,方便辦事企業。但若企業對電子申請方式存在很大的顧慮,也可視情形選擇不提供電子版本資料、適當延長審查時間審查紙質資料的審查方式。 您提出的建議非常寶貴,主要涉及制度頂層設計方面,我們根據企業的需求,也提出以下措施供您參考: (一)安全評價單位的資質管理方面?!吨腥A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六十九條明確,“承擔安全評價、認證、檢測、檢驗的機構應當具備國家規定的資質條件,并對其作出的安全評價、認證、檢測、檢驗的結果負責?!卑踩u價機構資格審批是應急部、省應急廳的法定行政許可事項,企業可以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申請取得安全評價資質相應許可。 (二)安全評價報告的編制導則修訂方面?,F行編制導則是原國家安監總局發布的行業標準或規范性文件,相應的修改修訂工作要按照行業標準和規范性文件修訂規定的程序執行,如向我們市局征求意見,我們一定會把您的意見向上反映。 (三)審查形式的改革方面。審查分兩個層面:報告的審查和項目安全條件審查。目前各種類型的政府性安全評價報告評審早已取消,企業或安評機構可根據工作需要自行組織報告評審。項目安全條件審查是我局為主體的行政許可事項,取消行政許可事項需要上位法支持。如《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修訂過程中征求我們意見時,我們一定會把您的意見向上反映。 聯 系 人:王 瑜,聯系電話:88606205。 紹興市應急管理局 2019年3月6日 |